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刷工程公开招议标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4.08.27 浏览量:928
招标状态:招标中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刷工程招标公开招议标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刷工程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议标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议标名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刷工程公开招议标

二、招议标要求

1、施工范围:合成区、回收区、无菌区及公用工程区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刷。

2、涂料类别包括:铝银粉、防锈底漆、蓝色油漆、灰色油漆,黄色黑色绿色白色油漆,墙体乳胶漆,要求不锈钢材质表面处理光洁后罐体涂刷铝银粉,罐腿为灰色油漆,设备原来表面为油漆处理光洁后仍刷油漆,碳钢铁质设备视表面锈蚀情况,除锈处理后刷防锈底漆后刷面漆。罐腿灰色,罐体为蓝色,泵体及电机为蓝色防护罩黄色基座灰色、反应罐电机及机架为蓝色。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投标单位必须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工程量与做法踏勘后确认,清单为参考。

5、验收方式

5.1符合国家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能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5.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达到使用要求,由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验收。

……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议标文件。

6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实际工期须按照建设项目节点有序实施。

7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  毕于麒   13351114382

三、招议标方式:SRM系统。

四、投标有效期180天日历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5.2投标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或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5.3投标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 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经历文件,且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以下执业资格和要求:

要求:有制药企业或类似油漆涂刷工程施工经验

5.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投标单位施工人员要有油漆涂刷工程的施工经验。

5.8投标单位需提供类似工程通过以下标准的成功业绩:

需提供近三年内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油漆涂刷工程业绩和证明材料。

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开具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结算经哈药集团股份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审定并开具全额发票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质量保证金10%。电汇

七、评标方法:SRM系统。

八、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4827日—202492日,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qsc.hayao.com:90/login),如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451-51870212
2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哈药采购系统。
地点:详见哈药采购系统。
3
、相关费用
1
)标书款:招议标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在SRM系统报名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供应商端;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注意缴纳的截止日期,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若项目在月初或月底开标,需提前缴纳),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必须注明招议标名称,如格式允许增加注明招议标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议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丽丽        联系电话:0451-51870212

电子邮箱:chaill@hayao.com

十、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