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连锁店智能场景监管系统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4.03.27 浏览量:1810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一、招议标名称:哈药集团人民同泰连锁店智能场景监管系统 

二、招议标编号:ZB-HPGC-TT-2403003

三、招议标内容

序号

需求

期望/

是否符合

URS01

主要参数

产品类型

 主控

处理器          高通骁龙 SDM450 8核

运存(RAM)       4 GB

机身存储(ROM) 64GB

系统版本        Android 8.1

必须

R/

URS02

屏幕

屏幕尺寸             8 TFT

全视角液晶屏分辨率   800x1280

触控                 全贴合电容多点触摸

必须

R/£

URS03

摄像头

摄像头类型   内置式,3D 结构光人脸识别摄像头

必须

R/£

URS04

扫码墩

扫码墩    识别精度≥4mil, 嵌入式引擎,采集速度1/60 秒,视场对角84°,水平72°,垂直54°能识别多种码制。

必须

R/£

URS05

身份认证模块

身份证    符合GA450、GA467; 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取(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读取距离:0-5cm; 阅读时间: < 1s

必须

R/£

URS06

其他部件

蓝牙      支持蓝牙2.1+ EDR/3.0/4.0LE/4.2BLE

指示灯    三色指示灯

功能按键  电源键(锁屏键)音量加/减键

喇叭      2W*1

电源      外置DC 12V/3A

必须

R/£

URS07

网络

无线网络    WCDMA ( Band 1 / Band 8 )

FDD-LTE ( Band 1 / Band 3 / Band 5 /   Band 8 )

TD-LTE ( Band 34 / Band 38 / Band 39     / Band 40/ Band 41 )

WIFI        2.4GHz & 5GHz 支持 IEEE 802.11 a/ b/ g/ n/ ac

 


......

其他详见招议标文件。


四、招议标数量:

投标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搬运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需求数量以及性能要求以实际需求为准,详见招议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

见招议标文件。

六、供货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提供法人资质;

2、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

3、投标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等能力;

4、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以上。

5、符合省、市、铁路医保局智能场景监管系统验收要求。

6、业绩要求:提供同类业务合同不少于两份

七、评标方法:经评审的低价法 

八、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4327—202442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复制公告下方的投标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后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第十项邮箱内。

地点: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议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号汇到招议标人指定账户。

  名: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号:622080037110001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议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汇款时请注明招议标名称、编号和用途。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议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胜男                  

联系电话:15245084609         电子邮箱:xinshn@hayao.com

十一、投标报名表

请按照《投标报名表》格式要求填写投标人相关资料,并发送至邮箱:xinshn@hayao.com,作为投标人的报名登记表。

投标报名表

投标项目名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连锁店智能场景监管系统

招议标编号

ZB-HPGC-TT-2403003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全权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地址

公司基本户信息(必填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全称)

基本开户行行号(12位)

基本开户行账号

 

十二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