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饮片公司市内物流承运服务采购招标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3.09.08 浏览量:7866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集团下属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物流承运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饮片公司市内物流承运服务采购招标

二、招标内容:

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与第三方物流承运商合作完成中药饮片、汤剂、调料等市内配送业务。

商务、技术要求

1. 配送物资及数量: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汤剂、调料等,月均配送量25-40余吨,月均送货客户数100余家次。

2. 配送地点:哈尔滨市区内(南岗区、平房区等七区)具体地点见附件(包含不局限)。

3. 配送时限:市内各大医院下单后次日送达,商业客户按我公司要求日期送达,因特殊情况临时追加订单,需按我公司要求时间送达。

4. 运输工具:物流承运商在运输我公司货物时,必须全程使用厢式货车、面包车等封闭式运输车辆,防止药品暴晒、跌落、破损、遗失、被雨雪等污染,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GSP要求。物流承运商提货车辆不符合要求的,我公司有权拒绝物流承运商提货,责任由物流承运商承担。

5. 温度要求:物流承运商依据我公司产品的说明书和外包装对药品储运的温度要求,在对有温度控制范围要求的药品运输时,应根据外部天气、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符合相关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其主要涉及的产品为中药汤剂产品(勿堆放造成积热变质)。因物流承运商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超出药品温度控制范围的现象,我公司拥有按照该批药品销售总额追责的权利。因超出药品温度控制范围引起的药品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物流承运商全权负责。

6. 配送服务:物流承运商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上门提货、装车、保险、送货到指定地点、卸车落地(含码垛)、二次送货费、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停车费、入库、背楼、上货架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不承担因物流承运商原因造成货物拒收,产生的返回我公司仓库费用及我司给客户补发货费用。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技术答疑人:黄彦东18646334458。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 发票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2. 结算方式:以客户签收盖章或签字回执单为依据,承运商按月审核与我公司对账,承运商开具全额发票后(每月15日前交付我公司),执行付款。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四证合一)、第三方物流资质、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

2. 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一年内营运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投标单位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4. 投标单位需具有1年以上配送药品的物流营运经验,如无此经验,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5. 投标方需有自有配送车辆。

6. 物流投标企业、中标企业、实际服务企业及开发票企业必须为同一企业。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日程安排:

1. 报名

时间:2023年9月8—2023年9月14日16:00截止。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hayao.com:90/login )。

2. 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室。

3. 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请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309261000077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汇款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标段号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婷        联系电话:0451-51870205,13089721717

电子邮箱:sunwt@hayao.com

七、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