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世一堂祛风骨痛凝胶膏治疗肌肉骨骼系统慢性疼痛前瞻性队列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3.07.25 浏览量:10614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祛风骨痛凝胶膏治疗肌肉骨骼系统慢性疼痛前瞻性队列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世一堂祛风骨痛凝胶膏治疗肌肉骨骼系统慢性疼痛前瞻性队列

研究服务招标

二、招标内容: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祛风骨痛凝胶膏治疗肌肉骨骼系统慢性疼痛前瞻性队列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发票类别及税点

1

祛风骨痛凝胶膏治疗肌肉骨骼系统慢性疼痛前瞻性队列研究服务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6%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完成专家论证会、伦理备案、实验研究及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论文发表。

服务地点: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指定服务地点。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凌雪宇,13654670641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按进度分八个阶段付款,节点及比例分别是:

1、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总额20%

2、组长单位伦理通过,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总额10%

3、成功完成首例病人入组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总额10%

4、完成试验研究500例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总额20%

5、完成试验研究1000例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总额20%

6、总结会召开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10%

7、完成总结报告并提交招标单位,经招标单位确认无误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5%

8、完成论文投稿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5%

结算方式:报账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齐全,合法合规的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含)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CRO资质证明文件以及近三年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半年内员工流动情况及证明性材料等)。

2、提供拟合作的相关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机构、数据统计、分析检测、方案设计、总结报告撰写等合作单位等)的合法资质(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室间质评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登记备案信息等)。

3、研发团队经验丰富,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个真实世界研究的成功案例的相关资料。提供至少一项参与临床行业标准制定的相关资料。

4、内部管理严格、科学、规范,有切实可行的监查机制,试验过程可控,对本项目设有项目经理。

5、具有良好的政府事务关系,能够及时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动态变化,并根据相应要求及时调整试验方案,保障研究的真实有效性合规性。

6、需要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不限于此种方式),保障试验项目名称、试验内容、试验进度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不外泄。

7、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8、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30725日—20230731日,工作日9:00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qsc.hayao.com:90),如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招标专员。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236招标室。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0451-5196111112092

电子邮箱:zhaoy@hayao.com

七、其他:

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