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企业厂区电梯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3.05.08 浏览量:10077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企业厂区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企业厂区电梯维护保养项目

二、招标内容: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企业厂区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发票类别及税点

1

各企业厂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不限。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维保期限:各企业合同签订后,完成2023年度哈药股份各企业厂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维保地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企业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

三精制药答疑人:杨晓宇            联系电话:15246779905

哈药总厂答疑人:刘建新            联系电话:15084662062

哈药六厂答疑人:赵 阳             联系电话:0451-58608786

世一堂答疑人:  赵大明            联系电话:13903609188 

中药二厂答疑人:赵大明            联系电话:13903609188

三精明水答疑人:冯建军            联系电话:13796557911

集团总部答疑人:陈冀北            联系电话:13945137383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各企业厂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付款条件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结算方式: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4.2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材料;

4.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由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由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2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项目中含防爆载货电梯的优先考虑;

4.4投标单位提供的电梯维保服务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梯维修)资格,须提供维保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4.5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6投标单位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7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等能力;

4.8投标单位与哈药集团无合作不良记录;

4.9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内营运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30508日—20230512日,工作日9:00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hayao.com:90/login ),如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佟经理,电话0451-51870185815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0451-5196111112092

电子邮箱:zhaoy@hayao.com

七、其他:

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