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大庆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全伺服制瓶机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3.03.30 浏览量:11645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三精大庆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的全伺服制瓶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三精大庆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全伺服制瓶机采购招标

二、招标内容:

我公司为满足增产保供,需采购以下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能力

数量

工作环境

发票类别及税点

1

全伺服制瓶机

30-35/min

10ml61.5mm高度蓝瓶单机日产合格产≥4.7万支

24小时连续运转)

16

室温

增值税13%

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序号

要求

期望/必须

01

制瓶规格:瓶身外径:φ8-32mm
瓶身高度:25-80mm
瓶颈内径:φ6-20mm
瓶颈外径:φ12-24mm

必须

02

10ml61.5mm高度蓝瓶单机日产合格产品≥4.7万支

必须

03

A部≥16头,B部≥10头,B部等分圆盘为铝合金制成

必须

04

外观体现方形设计,机面使用不锈钢板

必须

05

AB部使用全封闭式分度机

必须

06

AB部夹爪都可以单爪调心

必须

07

03部需配置三个螺旋式升降钳具,瓶口成型公差±0.1mm

必须

08

A部定长加装离合器,瓶身高度公差±0.15mm

必须

09

使用伺服电机定长

必须

10

04部至少10个双轴套筒式B部夹头或更高配置

必须

11

B部取瓶自传停止,加装离合器

必须

12

停机时分度机可自动将玻管偏离火头位置

必须

13

气体阀门采用数字阀

必须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45个自然日内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时间包含在交货时间内。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西干线47公里处哈药集团三精大庆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厂内。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徐鑫磊,18345930122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付款30%,运行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开具13%增值税发票后,付款30%,质保金10%,机器生产一年后付清尾款。

结算方式:承兑汇票,验收合格后投标单位负责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给招标单位。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同类型、同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4、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征信。

5、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6、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3330日—202346日,工作日9:00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hayao.com:90/login )。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 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一今        联系电话:0451-51870192

电子邮箱:xiayj@hayao.com

七、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