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技术中心注射用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及注射用头孢他啶一致性评价项目局部毒性试验委托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3.03.22 浏览量:7185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技术中心注射用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及注射用头孢他啶一致性评价项目局部毒性试验委托研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技术中心注射用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及注射用头孢他啶一致性评价项目

                                 局部毒性试验委托研究服务

二、招标内容: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技术中心注射用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及注射用头孢他啶一致性评价项目局部毒性试验委托研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发票类别及税点

1

注射用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项目局部毒性试验委托研究服务

1

增值税发票,税率不限。

2

注射用头孢他啶一致性评价项目局部毒性试验委托研究服务

1

增值税发票,税率不限。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时间要求:收到我方合格样品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并交付试验报告。同时,制定详细工作进度表,根据进度表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进度表附于合同后。

实施地点:哈药集团技术中心指定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张玉华,13936306126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合同款以电汇方式分三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款的30%,作为首付款;2、乙方按照试验方案完成全部试验并交付甲方终版PDF电子版(符合招标文件“URS02.011中资料格式要求”的相关内容)和WORD电子版材料后,甲方验收通过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3、乙方交付甲方认可的纸质技术资料等后,甲方验收通过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若国家局下发标准因为研究不充分而导致附条件批准,乙方负责继续完善相关研究方法直至国家局认可,甲方不再支付费用。另外,每次完成付款,中标单位需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不限。

结算方式: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需要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不限于此种方式,可在委托合同中签订保密条款),保障研究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研究进度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不外泄。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五年从事该项试验的经验,并且近一年至少有三个品种进行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局部毒性试验研究的成功案例——要求附与其他单位合同/协议(可隐去合作单位及品种信息)封面证明有研究内容,并已获得国家局认可。

4.3资质齐全,合法合规。应通过GLP局部毒性认证,具有GLP局部毒性认证批件,营业执照、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4.4投标人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征信良好。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可提供电子版的PDF文件,PDF文件中的内容需要符合可复制、可搜索的要求,应启动光学字符识别(OCR)功能,确保内容可复制、可搜索。

4.6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30322日—20230328日,工作日9:00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hayao.com:90/login ),如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黄经理,电话0451-51870185816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210招标室。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0451-5196111112092

电子邮箱:zhaoy@hayao.com

七、其他: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